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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用工工作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点击量:

1.1设岗招聘录用流程

适用对象:拟申请社会用工岗位的课题组负责人

一、岗位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规范”的原则,课题组负责人须承担本岗位的监管责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有关社会用工管理规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回避近亲属,杜绝因人设岗和吃空饷现象,加强对社会用工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社会用工人员考核考评制度,督促其严格执行学校科研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设岗招聘录用流程

1、课题组负责人提交岗位公开招聘启事、关于申请社会用工岗位的报告(先提交党政办公室李璐瑶审核);

2、学院通过设岗申请;

3、人事处招聘网站公开招聘(不少于7天)。截至到公开招聘的时间结束时,即可以安排面试。若人申请,再提交申请延长招聘时间;

4、课题组组织面试,通过面试及相关技能测试确定录用人选,将相关材料送交学院党政办审批;

5、提前三个工作日联系党政办李璐瑶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6、到人事处人员交流中心(南九楼(大学生活动中心对面)1楼102、103房间)办理入职手续,再去师生服务中心23、24号窗口签合同。

三、招聘录用材料

课题组负责人签名的用工说明用工报告社会用工计划申请表社会用工岗位责任书拟录用人员填写的社会用工信息表,同时附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③社保卡复印件(原有社保账户者);④近期健康证明;⑤人事处网站上的招聘启事截图;⑥招商银行卡复印件;⑦社会用工思想政治方面情况说明;⑧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1.2社会用工工资审核发放流程

适用对象:已聘用社会用工岗位的课题组

审核原则:一月一审

审核发放流程:

每月10日-18日以课题组为单位制作工资表,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一式五份),课题组送交人事处人员交流中心审核后(每月10日-18日)再送交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1.3社会用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续聘相关流程

适用对象:已聘用社会用工岗位的课题组

考核续聘流程:

1、聘期到期需要续聘的劳务派遣和非劳务派遣,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完成续聘工作(两个聘期岗位重新公开招聘后,课题组又聘原来人员的,也按照续聘办理);

2、凡是续聘人员(含非劳务),课题组需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加强临时性聘用人员管理和考核的通知》对其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具体参见《续签合同注意事项》;

3、续聘第二个聘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聘期考核优秀者可放宽至五年);超过两个聘期人员,重新聘用到原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两年。由科研项目经费支付工资的,可适当放宽聘用期限,但最多不超过五年。

4、非劳务派遣所有人员每年12月都要进行考核

1.4社会用工离职流程

1.联系党政办公室李璐瑶咨询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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